初次进口乳制品报关检测要求【进口乳制品报关代理】
| 更新时间 2024-11-24 14:50: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进口食品 注意中文标签、成分、资料 服务内容 报关、标签审核、进口商备案 进口食品 水产品|乳制品牛奶|酒水饮料等 联系电话 021-60609897 联系手机 13167216306 联系人 张洪春 立即询价 |
告知承诺制下,进口商如何把好初次进口乳品检测报告关?
但进口商应清楚,在享受便利的同时,自身必须做好检测报告符合性审核工作。这项工作的难点是初次进口乳品检测报告符合性的审核。进口商该如何把好关呢?
为此,进口商应做到以下几方面:
01 正确理解初次进口的概念
《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》第十一条规定:初次进口,指境外生产企业、产品名称、配方、境外出口商、境内进口商等信息完全相同的乳品从同一口岸一次进口。从规定中可以看出,如果某批进口乳品上述7个信息与之前进口的不是完全一致,那该批乳品就属于初次进口了。这7个信息中,需要特别注意的是“境外出口商”这个信息要求。
7个信息:境外生产企业、产品名称、配方、境外出口商、境内进口商、同一口岸、一次进口。
02 正确理解“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”要求
《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》第十一条规定:“……(三)初次进口的乳品,应当提供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列明项目的检测报告。“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”是什么意思呢?
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,不仅包括产品本身的国家标准,而且包括标准引用的其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。
例如:乳粉的国家标准为GB19644,该标准中4.4款规定:污染物应符合GB2762的规定,4.5款规定: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2761的规定,4.7.2款规定: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和GB14880的规定。因此,初次进口乳粉“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”是指GB19644、GB2762、GB2761、GB2760、GB14880。
03 确保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现行有效的
为充分保障群众健康权益,兼顾食品产业发展需求,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会进行不定期的修订。如国家卫健委于2021年2月22日对GB2762-2017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》进行了修改、制定GB10766-2021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配方食品》(2023年2月22日实施)代替GB10767-2010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》中适用于6—12月龄较大婴儿食用的配方食品的内容。因此,进口商应确保依据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现行有效的。
进口商可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数据检索平台(https://sppt.cfsa.net.cn:8086/db)查询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。
04 确保检测项目覆盖相应国家标准中规定的项目,而且检测结果要符合国家标准规定
以乳粉为例,初次进口随附的检测报告不仅包括GB19644中理化指标、微生物项目,GB2762中有关污染物项目及GB2761中有关真菌毒素项目的检测结果,而且还应包括配料表中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检测结果。
所有检测结果不得超出标准中规定的限量或限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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